簡歷作為一份工作的敲門磚,幫你獲得面試的機會,最后取得工作的機會。因此,簡歷上的一點小細節(jié)有可能成為企業(yè)把你“pass”的理由,在簡歷中,有哪些不能說的秘密是我們必須嚴守的呢?
一、薪水
一開始就談錢,絕對不是上上之策。透露薪水有三種可能:
1、老板知道你目前的薪水遠比他們可以支出的低。你可能有了面談的機會,但是你薪金的籌碼大大削弱了。如果薪水可以討價還價,他們會用你目前的薪水為起薪。反過來說,他們也可能根本不給你面談的機會,因為他們會覺得你太“微不足道”而無法勝任這項工作?! ?/p>
2、老板知道你目前的薪水比他們可以支出的高。即使你可能自愿降薪,但是你也不會有面談表達意愿的機會,因為老板通常不愿雇用這種薪水愈賺愈少的人,他們會覺得你是在利用他們“填補空缺”?! ?/p>
3、你可能提供非常誤導的信息你目前的薪水不能精確反映這項工作對你的價值,你或許還有很多其他福利。
二、離婚
求職者在簡歷上無心寫上的一些字句,如“婚姻狀況:離婚”等,導致即便是個合適人選也得不到面試機會的應聘結(jié)果。個中原因是求職者在簡歷上留下了失敗的印象。這是個求職過程中容易被忽視的地方。不論你如何看待離婚一事,把它放在簡歷中,就立即使你貼上失敗者的標記。
如果你結(jié)婚了,就實說無妨;如果你離婚了,就說你還“單身”;如果你正處于分居時期,仍然說你“已婚”。
三、層層遞進工作頭銜
請參考下列“事業(yè)模式”:現(xiàn)任工作:營銷經(jīng)理;前任工作:營銷總經(jīng)理;前前任工作:營銷經(jīng)理。誤導的工作頭銜也會使你看起來像是個失敗者。為什么你會從“營銷總經(jīng)理”調(diào)回原職“營銷經(jīng)理”呢?對此你有或許充足的理由,可并不適宜在求職信上詳細說明,但是你不去管它,別人自然會誤以為你是能力不足才被“貶回原職”。事實上,同樣的工作頭銜在不同的公司便代表不同的意義,如果你覺得以前的工作頭銜可能給人錯誤的印象,不要猶豫,把它改換成別的名稱,必要時,再在面談時解釋這么做的理由。